打官司请不起律师怎么办???

2024-11-25 01:26: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案情比较严重,家庭条件也不好,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如果被受理了你们很幸运,会有律师免费帮你们打官司。如果没被受理又不想请律师,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写一份诉状,递交到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等待立案通知,还要交一定的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如果是刑事案件,比如打架,应该先找当地的公安机关帮助指定一家权威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果等级是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级别对方都已构成了刑事责任,这时候可以直接报警然后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和拘留,后期会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如果对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会以其犯事的罪名以公诉方的身份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事附带民事的民事方面一定要留好充足的证据,比如住院期间的各种费用凭证、票据。然后写一份诉状递交至人民法院等待刑事审判结束接着就是民事审判了,一般情况下是先刑后民。主要是诉状的写法和证据的搜集,写法你可以上网找些模版,依葫芦画瓢差不多就行了,重要的是证据搜集,如果书面材料、录音、录像等等,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法庭上只有证据会说话,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去打这个官司那么只能告诉你毫无意义。其实这些都是律师干的事情,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可以按照我的方法自己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如果符合以下规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否则只能自己参加诉讼或委托有法律知识的人代为诉讼。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
  第二章 法律援助范围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回答3:

如果是经济困难的,由住所地居委会开张证明就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申请司法援助,他们会指派免费律师给你。
假如案情简单,证据确凿的,也可以请个有法律知识的人帮你随便辩护一下即可,不一定要请真律师。

回答4:

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不过需要提交社区、办事处或村委会、乡镇出具的经济困难的证明。

回答5: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工会法律援助或申请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