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手一体”就是队员争抢球的时候,拍击篮球的时候附带拍击了对方队员的手,视为球和手是一个整体,这个概念存在于以前的篮球规则中。现在最新的篮球规则对于“球手一体”的一般定性为:接触时面向持球队员,如果是在背后和侧面的出现的球手一体一般会被裁判定性为打手犯规,因为只有你正面面对持球队员拍击球的时候才能证明你的手可能先触及球,而没有附带其他的接触或者接触比较轻微。这个原则不适用于估计拍击队员不是为了拍击球造成的接触,也不适用于激烈身体对抗中的接触。
双方有轻微接触并不一定算犯规。为了争抢处于失控状态的皮球,或者进行正常的攻防对抗,双方都可以与其他球员发生身体接触;在进行防守或进攻动作时,球员之间的合理碰触动作不算犯规。控球时,手掌被视为球的一部分,俗称“球手一体”,在这样情况下对控球球员手中的球及手掌进行正常接触时并是不构成犯规。
原规则中对非法用手的定义: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手抢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此当为“球手一体”的依据我在一本裁判书中看到,它对此规定的解释是:防守队员在封盖和抢球中,手触及到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包括腕部以上、手背、手掌、手指部分,是合法的。现在是否还允许球手一体?判罚的尺度应怎样掌握?俗称的“打手”是否就是非法用手犯规?
打手,篮球术语。打手是侵人犯规里的一例,侵人犯规是队员犯规,含有与对方队员非法的接触,无论活球或是死球,队员不得通过他的手,以及不得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来拉、阻挡、推撞、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也不得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打手,古时一种职位名称,它类似于刽子手,与刽子手不同的是,打手往往不是"夺命官",而只是负责施以普通刑罚。打手,游戏中的打手,仙组队并开阵刷怪需要有实力的战士或弓手法师之类,可以超速度打怪者就是所谓的打手。
三步上篮,你已经启动三步上篮时,对方没有站停脚步,阻挡了你的行进路线,这算阻挡犯规。如果他是先于你的三步上篮启动时已经站稳,你去冲撞,可能会是带球撞人。不过,NBA好像在罚球线内有个合理冲撞区。
二楼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