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做珠宝的来料加工厂,做“来料加工”,实际上就是受托加工,账务处理程序与分录大致如下: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账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上述分录基本就能满足你的记账需要了。剩下的就是费用和所得税核算,相对比较简单。
交接时一定要填写“交接单”,把所有的交接事项列清楚。交接人、接交人和监交人都要签字,同时要把一些责任写清楚,有明细的需要把明细账(表)作为交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