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你和二手房东签订的转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一手房东不知道、未发表是否同意的情况下,该合同对一手房东无约束力。
二、如一手房东不同意转租,其有权解除与二手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从而导致你与二手房东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你与二手房东只能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三、如果一手房东应当知道转租情况,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法院就不予支持一手房东解除合同的请求。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1款;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原合同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的,承租人擅自转租就是无效的。
有,作为次承租人你与二手房东签订的合同有效,如果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的合同没到期你们签订的合同就有效,一手房东与二手房东签订合同,二手房东已经取得厂房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对于你说的租赁合同效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结果一般会有两种情况,房东知道后不同意的,合同就无效;房东知道后同意的(追认或知道而不反对,即包括明示与默示的方式),合同就是有效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