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交的材料
(一)准考证、身份证
注意身份证正、反两面均要上传。
(二)户口
招考范围设置为“本省”的,上传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的扫描件(照片)。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上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时上传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的《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为:“若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本人将放弃录用资格”。
2.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须上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查询信息截图和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的学位查询认证信息截图。
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双学位”、“双专业”证书报考者,上传福建省政府网站的“便民服务”-“双学位双专业”查询情况截图。
3.持境外学历报考者,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执(职)业资格证书
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等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上传执(职)业资格证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报告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五)专门职位
报考专门职位的,上传服务项目主管单位的考核合格材料(服务期满但尚未取得考核合格材料的,由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目前所在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还应上传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书》或有关证明。《承诺书》内容为:“本人×年×月×日到×××(现工作单位名称)工作,未享受×××(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政策优惠。” 《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报考者,上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中、小学教师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县级(或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按《关于福建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在线复查的通知》附件格式开具。服务期未满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效。
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考察前提交。面试前无法提供的,本栏可暂不上传。
(七)工作经历证明
属于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上传有关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录用审批表》、《录用通知书》等。
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应上传2年以上的基层单位社保缴交证明,年限按足年足月共24个月累计。属于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也可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说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八)其它
要求“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条件的,须上传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