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条道路附近也无设置人行横道吗?
如果有的话
你父亲应从人行横道处穿行,非机动车侵占机动车道,如机动车属正常行使,不可能认定机动车全责或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合理。你认为机动车超速,举证有困难,恐不得支持。至于赔偿问题,他方购买保险,费用超出保险赔付额之外的费用根据下列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要根据具体交通事故现场来说了。
如果是在非机动车道,那你的责任就大了。
总的来说,还是看交警怎么判吧。
中国交通法还是不够完善。
电动车的损失,摩托车交强险首先进行有责赔偿,财产损失限额两千,医疗损失限额一万。仅仅以医疗费为计算标准,超过交强险赔付部分共三万,按照责任比例各承担50%即1.5万。即电动车主自己承担1.5万,摩托车交强险负责1万,摩托车驾驶员负责1.5万。
一般都判摩托车。因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你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所以肯定会判摩托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