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但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外资企业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外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