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标人或其他有关管理人员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2024-11-25 0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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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其中,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 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要有: 一是有意参加资格预审或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排斥潜在投标人,使其无法参与投标时,其合法权益将受到侵害,成为投标活动中的利益相关者。
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为控制投标风险,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采用签订有条件有效协议的方式,对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具体分包商和供应商进行投标约束。这些分包商、供应商和投标人与招标活动有共同的利益和利害关系。
第三,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一般是招标工作的组织者, 个人支付的费用 比较大。 他是否中标与个人职业发展有较大关系, 他是招标活动的利益 相关者。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 3 日内作出答复;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 活动。

回答2:

投标人或其他有关管理人员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协商重新投标。

回答3:

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