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中有人先后死亡,专业法律人士请进!

2024-12-22 12:12: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对这家人的不幸深表同情。
如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父母的共同财产B,由死亡儿子的子女(属代位继承)和在世的儿子继承;
死亡儿子与其妻子的共同财产A,其中的一半归妻子所有,另一半由其妻子、子女继承。
见: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2:

1,有死亡顺序的,死亡后发生继承。
2。因是共同财产A,因此,有一半的份额由妻子所有,另一半即去世的儿子的财产由其妻子、孩子、父、母四人继承。即各1/8A
3。母亲去世后的财产即1/2B以及其从儿子死亡后继承的财产由丈夫、另一个儿子、去世的儿子的孩子三人继承(此处发生代位继承)即各1/6A+1/24B。
4。父亲去世后的财产即1/2B还有其父从其妻子和儿子死亡后继承的财产由另一个儿子、去世的儿子的孩子两人继承(此处发生代位继承)即各继承1/3A+1/12B。
5。在没有其他约定或法定多分或少分情形的,由各个继承人均分。
最后:去世儿子的孩子总分得1/8B+1/6A+1/24B
另一个儿子总分得1/3A+1/12B+1/6A+1/24B
去世的儿子的妻子总得1/8+1/2B
适用的法律如下: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

回答3:

1、儿子当场死亡,先分配共同财产A,妻子拥有A/2。所以只能在第一顺序中分配A/2,父母妻儿各获得A/2的四分之一,即妻子一共是A/2+A/8,父母及小儿子各A/8。
2、分配母亲的财产B/2。第一顺序为配偶及子女,所以父亲得到B/2+B/6,两儿子(其中死亡的由其儿子代位)各得B/6。
3、分配父亲财产。两儿子(其中死亡的由其儿子代位)各得一半。

回答4:

首先假设父母上面没有父母了

其次,严格按照先后顺序推理

1子先死,其与其妻的共同财产A首先去除其妻子应有的1/2,剩余的1/2一分为四、父、母、妻、儿各一份,这样其妻和子共占有A的3/4,剩余1/4归父母。

后续的就不用考虑先后问题了,因父母上面已经没有父母了,下面也就只有一个儿子了,父母又均于此次事故中先后离世,这里没有在先后分配的必要,所以B+1/4A的财产归属剩下的这个儿子。

当然上面是严格按照教条来分配的,不太人性化,

如果我是活着的那个儿子,我是不会觊觎已故兄弟孤儿寡母的财产的,毕竟她们是受伤害最大的。

如果这个案子因遗产分配诉讼到法院,法院也有可能不支持健在的那个兄弟对那1/4A的要求,毕竟幼儿还需要抚养。

以上

回答5:

1、应认定其中一个儿子先死亡,其财产由其父母、子女、配偶继承,其父母因在其后也相继死亡,应按照转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
2、再认定母亲死亡,其财产由其配偶(即父亲)、两个儿子继承。因为其中一个儿子已经死亡,此时按照代位继承的规定,由已经死亡这个儿子的继承人继承母亲遗产;因父亲随后也死亡,应按照转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
3、父亲最后死亡,其遗产由其两个儿子继承,因为其中一个儿子已经先于其死亡,应按照代位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