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累计余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根据企业章程或者投资者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相关规定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
利润的本质是企业盈利的表现形式,是全体职工的劳动成绩,企业为市场生产优质商品而得到利润,与剩余价值相比利润不仅在质上是相同的,而且在量上也是相等的,利润所不同的只是,剩余价值是对可变资本而言的,利润是对全部成本而言的。因此,收益一旦转化为利润,利润的起源以及它所反映的物质生产就被赚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6页),因而就具有了繁多的赚钱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利润的本质就是:它是资本的产物,同劳动完全无关,利润是资本的生命,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
利润分配的顺序:
税后利润,一般按以下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分配利润。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最长5年;
(2)缴纳企业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