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保证期限为6个月,连带保证保证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满起6个月。
《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6个月和2年: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证保证期限为6个月,连带保证保证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满起6个月。
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需通知保证人,需套保证人同意,除非你们签订的保证合同有特殊约定。
具体法律条文你看《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