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采购控制程序文件,要过ISO9000体系的

2024-12-20 20:03:2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我有的

回答2:

看起来好像不止是程序呦~~~~

回答3:

QEM-Ⅱ-13 采购控制程序
1 目的
评价和选择合格的供方,对采购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所采购物资能符合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期和绿色环保等规定的要求,也能符合环境/HSF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活动和服务中所有需要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外协件外包方,也包括产品和环境监测的委外活动及相应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供应商与外包方统称供方)
3 职责
3.1 计划部负责编制长、短期的物资采购计划或急用物资的追加计划。
3.2采购部负责按规定对供方实施采购;仓库负责入库、标识、保管、发放工作。
3.3 品保部负责实施采购标准;协同采购部负责供方能力调查评审和选择供方;负责进料检验、跟踪、不合格物资的鉴别和对供方的定期评价以及相关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4.1.1 原辅材料供方分类
1)A类----重要物资,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可能导致重大质量、环境问题或顾客严重投诉的物资。(如:纸板、油墨、胶水、扁丝、木材等原、辅材料)
2)B类----一般物资,不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性能或即使稍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纠正的物资。(如:护角、缠绕膜等包装防护材料)
3)C类----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物资。(如:如机器设备维修件、配件、润滑油等)
4.1.2 外包方分类
1)成品外协---因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或生产能力超负荷,又因此部品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请有相关能力的外协厂商进行委外加工。
2)半成品外协---因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或生产能力超负荷,又因此部品在我公司现有生产某一工序无法自制时,请有相关能力的外协厂商进行委外加工。
4.1.3 评价和选择原则
1)对供方的QEM体系进行检查,并对其供货能力(人员、设备、技术、工艺、物流、环境)进行评价;
2)对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环境管理状况、RoHS管控状况、交货情况及对问题的处理能力进行评审;
3)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度情况和交付后的服务情况;
4)对于供方提供产品的试用情况进行评价;
5)若供方已通过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需提供有关证书并可优先确认;
6)对原有供方长期供货质量稳定,价格公道并有持续改进表现可以优先确认。
4.1.3 评价和选择步骤
1)采购部会同品保部等其他部门,按上述原则进行考察或评价,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2)对提供的A类、B类物资,必须经小批试用,品保部提供样品检测报告和试用鉴定报告。若不合格,可终止选择或改进后重新鉴定。
3)试用合格后,由采购部协同品保部等其他相关部门与供方签订技术协议或《采购合同》
4)A类、B类物资和外包方经供方调查、评审与试用合格后,经总经理批准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C类物资只需采购部确认满足使用要求、价格和供货能力合适即可作为合格供方。
6)当顾客提出其指定的原料供应商时,我方可以接受,但不能排除我方对其所指定供方的跟踪审核,并有义务将审核情况向顾客及时沟通。
4.2 对供方的跟踪和监控
4.2.1 对A、B类(部分)采购品的供方和成品、半成品外包方,要求向本公司定期或按要求提供监视和测量记录;尤其是环境管理物质必须提供MSDS表、环境三废检测报告、不使用环境有害物质保证书和ROHS检测报告等与产品本身有关的质量/环境方面的报告书、承诺书及其他要求提供监视和测量记录。到货后品保部按规定抽样作进料检验。对其所执行的管理体系按采购部门制定的《供应商审核计划表》进行第二方审核,A类物资供方和成品、半成品外包方至少每1年需现场审核一次。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影响产品本身要求的事项可增加现场审核次数。
4.2.2 对提供B类(部分)、C类物资的供方,在必要时提供监视和测量记录,在必要时也可进行第二方审核。
4.2.3 对A类采购品和成品、半成品外包方每次到货情况填写《供方到货跟踪记录表》;对供货质量不合格品保部填写《供方产品质量反馈表》责成其采取纠正措施;品保部每月建立《供方品质跟踪评价表》。
4.2.4 采购部根据《供应商审核计划表》协同品保部等部门,按规定的供方进行评审,填写《供应商评审表》,并对评审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填入《供应商评审表》,要求供方作出相应的限期整改措施。供方审核接受管理者代表的监督检查。
4.2.5管理者代表每年年底组织采购部、物流部、品保部、生产部、销售部等部门分别对A类和部分B类物资供方和成品、半成品外包方的供货业绩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填写《供方综合评价表》:
1)品质主管对供货质量(包括对环境管理物质的管制情况)进行评价;
2)采购部对供方执行合同情况(数量、交货期、价格和服务等)进行评价;
3)生产部对供方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销售部根据我方顾客意见对供方产品的可靠性及服务进行评价。
5)综合评价由采购部按下表对上述四项评价进行加权评分,对加权总分低于70分或质量加权评分低于24分的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在特殊情况下经审批暂时留用,同时加严进货验证,下次仍不合格者不再留用。
加权综合评分表(表例)
项目 加权系数 评定分 加权分
供货质量情况 0.40 90 36
执行合同情况 0.25 90 22.5
材料使用情况 0.25 95 23.75
材料可靠性和服务 0.10 80 8
总分 1.00 355 90.25
6) 特别声明,如果供方的环境状况和产品性能、功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公司其他要求,则应视其为不合格供方。
4.3 采购控制
4.3.1 采购计划
计划主管依据公司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和期末库存编制采购计划,或因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超负荷、技术工艺无法满足生产时提出外协申请,都应经总经理批准。
4.3.2 采购信息
1)技术部提供采购或外包产品的技术标准,明确产品名称、规格、质量特性和验收标准;
2)采购部提供对供方审核和跟踪的质量记录;
3)符合法规已签订生效的采购合同;
4)供方提供的规范、图样、产品介绍和其他有价值的供货依据;
5)对有环境有害物质管制要求的供方还必须提供MSDS成份表、有害物质成分监测报告和不使用环境有害物质保证书。
4.3.3 采购合同
1)对A类和B类(部分)采购物资和成品、半成品外包方要根据计划和采购标准以及外包需求与合格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性能要求、交货期、交货方式、验收标准和违约责任等,以及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控制能力和资源等方面的要求。
2)采购合同须经双方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3)向供方提供相应的采购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并做好发放记录;
4)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人员以《采购订单》的形式执行。
4.3.4 因生产急需,公司认定的合格供方未能提供时,或合格供方未能提供合格产品时,需办理紧急采购或特采手续,采购人员应提出紧急采购或特采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才能生效,但仍需对供应商按4.1和4.2条款进行控制。
4.4 采购产品的验证
4.4.1 采购物资到货后,仓库主管对数量、规格、外观、合格证明等进行检查确认后,通知品保部作进料检验,合格后入库、标识、分类贮存。
4.4.2 验证按合同的规定进行,经验证不合格的采购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未经验证合格的采购品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4.4.3 当顾客认为需要并且提出要求时,可以由品保部派人与顾客或其代表到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但顾客的验证不能免除本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的拒收。
4.4.4 外协件、外包过程和顾客提供物资的质量控制按采购品进行控制。
5 工作流程
供应商选择、评价
(图)
6 相关文件
《不合格控制程序》《供应商评审流程及说明》《外协成品或半成品加工流程及说明》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 记录
《供应商评审表》
《采购合同》
《合格供方名录》
《供方到货跟踪记录表》
《第二方审核计划表》
《供方质量能力评定表》
《供方品质跟踪评价表》
《第二方审核检查表》
《供方综合评价表》
《采购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