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2024-12-22 10:31:2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就算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2:

首先 ,他们拦阻你不是出于正当的意图,而把你的吉他摔坏,出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利益)(事先未协商 是出于他们的行为吧!)而以让他们离开为准,不侵害自己的合法利益为目的或造成潜在危害。你的行为是合法的。而后面的你的行为(从你的文字叙述)是合法的。下面为细,首先他们的非正当的意图未实现,而继续行为下去(二次行为)。又加带凶器,很明显,此时,你的生命得不到有效保障而采取“自卫行为”是合法的 。但这里有几个不确定因素;拦阻前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而若拦阻后的目的有是什么 你自己有为什么自带了双截棍呢 你自卫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呢 是他们自己被打后 自行离开的吗 发生冲突的地点在什么地方 周围的人物情况如何(至于赔偿的问题,理论上不需要,这要看地方法治情况)

回答3:

属于正当防卫,双节棍不属于管制刀具,允许合法携带。以制服为目的,未造成重大伤亡,既不构成防卫过当,也不必进行赔偿。
赞一个,兄弟好身手。

回答4:

不用担心,你完全是正当防卫! 只要当时有监控录像,你就没事的,快要求警局的人调取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