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公司擅自更改股东名册,或者某个股东的姓名根本就没登记在股东名册,但有股权证或出资证明书,这时难道

2025-01-01 08:39:1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应考的话按以下法条及案例来理解即可
  《公司法》第33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例题·多选题】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3-74)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
  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正确答案』CD(见《公司法》第33条)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本题中,C和D是正确的,当选。

回答2:

出资证明可以证明股东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