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律保护,但是一般应是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这样可以避免拿复印件的一方不能提供原件,而对方又否认定的情况发生。
1、签字即要承担责任。
2、看好了再签。
3、把握不准请律师帮助
我和商场经过协商后,签订了份销售合同,当时签订时对方一直未给予合同,经过多次索取,大约一年后商场才拿出合同复印件拿给我看,当时看的结果和原来协商的差距非常大,主要问题出现在附属条款,从原来的补助10万元变成了借10万元,由于合同是我弟弟前的,后经我弟弟回忆,签订合同前商场叫我弟弟签了很多商场说的帮证用的假合同,说没事情,可能由于我弟弟粗心,也是出于对商场的信任,把当时商场给的合同全签了,可能问题就出在这里。现商场要找我们续约,请问律师老师:1、签订合同时候当时并未给合同给乙方,一年后才拿出来给乙方看,请问合同有无有效?2、商场再次提出和我们续约我们因注意那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