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能找一下你原单位的负责人,让原单位开证明
证明就是给了你一笔钱。拿钱不可能是不可能不记录的,话说这个真是很危的,那些做事的人,乱七八糟,等你用到信息的时候,那些人都死决了,甚至单位都插销不再了,你说找谁说去。
你们原单位应该有留守人员,具体操作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应该会告诉你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