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一般两万左右,我国取保候审只规定了最低限额为一千元。
还有对警方掌握的证据,可以坦白。但是没有掌握的不要自首,或招认。
如果偷盗数量较大的话,还是活动下关系,金额减少,量刑就会轻。这是我国国情,说的不是假的。律师一般只能帮助犯罪嫌疑人摆脱莫须有的罪名,因为在刑事诉讼中,法官主动与辩护人对抗。而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法官会主动对抗检察官,找出脱罪的理由。
若被派出所拘留,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而不是说办案的民警。我国国情上一般对犯罪证据确凿的不准许保释。在羁押期间也不准许保释。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如果是拘留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有时候很多情况下,不予批准。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个得找关系了,你弟弟想取保候审应该向第二条规定靠“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关键得找到人这个事情,得花钱。
一般因为盗窃被刑事拘留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有财保和人保两种。财保就是说用钱让人出来,但不是消灾。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不得离开聚居场所,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随传随到。在取保候审期一过,只要检察院起诉,关于法院的判决仍会执行。至于财保的钱财有多有少,多则一两万,少则几千。这钱得看犯事的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