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用人单位工作,但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但第三方公司没有给当事人购买社保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赔偿。
1、员工离职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才可以,否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单位是有权利扣除部分奖励性工资的,但是不能扣除员工的工资。
2、员工现在离职随时走,没有提前申请,那么属于违法,但是公司必须支付工资,如果没有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就可以了。
按照劳动法,在职一定要缴纳社保,否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关于离职,劳动法规定,只要其中一方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执行的,可以保留提出离职证据,交给劳动局仲裁解除合同。
你这个是合同本身不合格,大胆去劳动局告他们吧。
提前一个月书面
通知即可辞职。
单位违反法律。
收集各方面的证据,
先打电话劳动监察大队,
不行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
再不行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