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种子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禁止个人从事进出口种子业务。
(2)具有与其进出口种子类别相符的种子经营权。即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且进出口种子的种类是在许可经营范围之内。
(3)具有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权。没有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权的,由具有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权的单位代理。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禁止个人从事进出口生产用种子业务和向国(境)外提供种质资源。
(2)具有与其进出口种子类别相符的种子经营权。即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且进出口种子的种类是在许可经营范围之内。
(3)具有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权。没有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权的,由具有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权的单位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