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起诉 ,就会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且对于他人的生活,别人无权谴责。《收养法》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肯定心中有很大的不满,可能是有难以启齿的秘密吧,也可能对养父的恨大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