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调动、招录人员入户条件?

2025-03-12 0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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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前置条件: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按本人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按权限调动、招录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中央、本省级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聘)到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由省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认证,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按权限调动、招录人员入户分为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聘)的人员,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聘)的人员,本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聘)的人员三种类型。


注意事项: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回答2:

调动要分两种,一个是你有没有编制,如果是有编制的话,就按照组织人事手续办理调动,如果没有编制的话,就相当于重新找工作,我在单位人事处专门负责这个工作,可以帮你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