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能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的,准予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抵扣。
如果已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提供完税证明的话,在国内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将该部分所得额给与扣除。简单的说,国外已交税的国内不用再缴纳了。
1)劳务报酬 45000*(1-20%)*20%-2000=8,800.00元
(2)稿酬 (2500-800)*20%*(1-30%)=340.70元
(3)银行利息收入免税
(4)工资 (3500-2000)*15%-125=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