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写给青少年的一本书,而不是写给成年人的,此书1960年面世后就开始畅销,1961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1962年同名电影上映,获奥斯卡多项提名。57年来,该书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销售超过三千万册。
故事发生在30年代,美国经济萧条,它的叙事是通过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的所见所闻展开的,这个小女孩叫斯科特,刚刚上一年级。
她的父亲是一个律师,带着她和她的哥哥以及一位黑人保姆一起生活在美国南方一个叫梅科姆的小镇。
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一个案件展开的,小女孩的父亲为一位被指控强奸白人女孩的黑人辩护。在当时的年代,美国的种族歧视还很严重,因为父亲为黑人辩护,导致小女孩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小镇上的人们指责父亲为“黑鬼”帮腔,是小镇的耻辱,小女孩在学校里也受到同学们的语言攻击。
最后在法庭上,事实真相是白人女孩勾引了黑人,然而却被女孩的父亲发现,黑人男子逃走,白人女孩却谎称自己是被强奸的。即使小女孩的父亲竭力辩护,但是陪审团依然还是判了黑人有罪,他的黑皮肤就是罪。
这本小说毕竟是写给青少年看的,所以在文字上比较简单,读起来也很容易懂,之所以那么畅销,正是因为作者借助小女孩的视角,塑造了一个正义的父亲形象。
在小说里,父亲对孩子们说的话非常具有教育意义。
他说:“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他说:“要在卑劣的事情上保持理智,等事情过去后,便可以带着同情和理解回顾,会因为当时并没有使人失望而心怀感激。当大部分人认为他们是对,而你是错,他们当然有权这样认为,他们的观点也有权受到完全的尊重。但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众中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他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所以不要在意这本小说的艺术性,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就是她向孩子们传递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