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因为合同已经对管辖地有约定了,要从约定。但是,如果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了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则约定无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