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五保户

如何申请五保户,申请书该怎样写、还要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2024-11-25 15:34: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扩展资料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五保户

回答2: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章 供养对象,我们得知五保户申请程序如下: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扩展资料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回答3:

一、程序:

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2、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3、无重大异议,村组出具证明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4、交县民政局备案

5、由县民政部门发放《五保供养证书》

二、申报条件

①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残疾人及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②无法定赡养、扶养人的或法定赡养、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

③无生活来源的,无劳动能力。

扩展资料

供养内容介绍: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三章 供养内容

第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参考资料:申请五保户—新邵县人民政府

回答4:

申请五保户的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 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保户的办理流程
⑴、由申请人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⑵、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
⑶、村委会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表送镇民政科 审批;
⑷、镇民政科对申请人进行审批;
⑸、村委会与申请人签定五保供养协议,由镇民政科发给《五保户供养证》;
⑹、从签定供养协议后,根据各村委会的实际情况和五保户的个人意愿,实行集中或分散供养;

回答5:

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

2、村委会向镇(场)社会事务办领取《农村五保户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交村民申请人填写或村委会代填;

3、村委会审批签章后,报镇(场)社会事务办;

4、镇(场)社会事务办入户核实后,将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镇(场)政府审批,并加盖镇(场)政府公章。一份镇存查,一份交村委会,一份报区民政局并领取《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5、镇(场)将供养证书填写、编号,并加盖镇政府公章后交五保户本人收执;

6、实行集中供养的,由镇政府每月按标准发给五保户供养费或集中在敬老院统一供养;实行散居亲属供养的,由镇政府、受委托的扶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农村五保户供养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受委托扶养人应负责五保户的供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