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探讨一下离婚有孩子,彩礼钱是否退还的问题。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根据目前我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必须离婚。规定中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按照习俗给付之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形,人民法院应应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离婚为条件。鉴于此法律条文,其余按习俗给付之彩礼属于赠与,不支持退还的请求。但是在法律实验中对于结婚时间过短的,法院一般也要求适当退还。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退什么退,拿什么退,送了的彩礼都能退,男方能退女方的青春吗,男方能退女方青春女方就能退男方的彩礼,要回彩礼那是男方的无耻行为
您好,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仅限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因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对于您的情况原则上不返还彩礼除非存在法定返还彩礼的理由对方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返还数额也根据同居时间长短、离婚过错、彩礼数额、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等因素综合考虑。
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