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我离婚,协议放弃房子与女儿的抚养权,现在又后悔了,将我告上庭,我该怎么办??? 急急

2024-11-27 10:35:1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找个律师帮你应诉。既然她已经上法庭了,咱也是能打没准备的仗。当然,从多层面来讲,她的请求要得到法院的支持,可能性很小。你和她确实是已经办过离婚手续了吧?还是说只是签了离婚协议?如果是已经办好离婚证,已经离婚了,她再拿一张欠条来要求你共同偿还,法庭支持她的可能性不大的,完全不用担心。谁主张谁举证,她必须要证明这十五万的借款是用来共同的生活开支,否则法庭不会支持她,而你就看她是如何举证再当庭反驳她了,所以一定要有律师在场。至于说重新分配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上已经说明她放弃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她要重新拿回,可能性也不大的,这个也不用太担心。有人说要举证她跟人同居,属于过错方,这个不用太花精力在上面,就算是过错方,离婚一般还是一人一半的分财产的,没太大区别。具体操作你可以咨询下律师吧。

回答2:

找个律师问下,看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法律效力,等于白签。当然,她在没有正式离婚前就跟人同居,属于过错方,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对你很有利。看来,你们终究会有一场婚姻诉讼,积极去面对,争取主动权。

回答3:

房子是她自愿放弃的不能再要求分割,15万元的借条是否是真实的债务,如果真实还要看是否是你们婚姻关系顾虑续期间借的,借的钱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如果不是不属于共同债务,你不需要偿还。

回答4:

你们离婚的时候是在民政局办理的还是法院受理的 一般遇见的的情况 你可以不用理睬 让她起诉好了 100%败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