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在《公司法》中有具体规定,但何必那么咬文嚼字呢,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可以审议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只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职权,超过范围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我觉得让股东会审审没什么不好,起码代表了更多股东的意愿。
投资计划由股东会审议;具体的方案一般是董事会决定(严格按照公司的表述是“经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