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你们俩已经有了孩子,但是只要你们俩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法律上你还是未婚,你可以找男友,不是重婚。你跟以前的那位,不需要办理你说的所谓的离婚协议,因为你们根本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当然,为了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可以有好协商解决。法定结婚年龄,男的22周岁,女的20周岁。你可能还不够吧?
我想问的是,你们当时只是结婚?有没有签什么协议之类的?
不算,只要没有结婚证,法律上来说你就属于未婚,但是你孩子的抚养问题还是要和前夫协商好的,祝你早日解决问题,
根据《婚姻法》规定,即使是正式结婚的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2年以上的,即可判为自动离婚。
不是没有姐混正么 如果没有全国档案里就没有你们的记录 那也算是未婚先孕 重婚是指结果一次婚在结一次 双重婚姻, 况且是他不对在先 只是怕以后纠缠你 可以和他的家人协商孩子给谁抚养 然后如果他在纠缠 就直接告他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