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本身只要是充分表示了当事人的意愿,合同就是有效的。
而处理合同条款所适用的法律,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约定错误,都是根据一些法律适用的原则来确定它所应适用的法律。因此如果有关法律已经被废止,实际上就相当于这个法律适用条款没有约定一样,自然适用诸如最密切联系原则等原则来判断合同所要适用的法律。
还真是有意思,这样的条款在我国应该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可以选择适用法律。
但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如果这次签定的合同不违背双方的意愿,不违反中国即定且没有明确废除或被其他法律取代的法律的话,那么所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本身只是为了确立一种合作的关系,为的是保证合同的有效性,而不是为了合同无效而签定,这种情况可以避免有些不法之人利用法律的漏洞借题发挥说什么:合同无效,因为此法律以废除!为由伤害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所以一般的合同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签定的程序,且不违反中国现有的法律,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niuhaomn - 经理 四级”这位,你怎么想的?我看你才有意思呢!中国的哪部法律规定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以选择适用法律了?除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三种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其他的没有强制性规定!
我只知道在中国当事人不可以事前选择法院管辖,这样的条款才是无效的!拜托,看懂了法条再出来说话!
再来回答提问者的问题:这样的合同除了违反现行法律的条款无效以外,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当然,如果核心条款违反法律,那么该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关于争议解决条款,在此情况下依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