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措施

论述提纲
2024-12-17 10: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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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削弱地方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中统一

颁布“推恩令”和《左官律》。前127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诸侯王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分割王国的一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守统辖。这样,既可以把王国的地盘化大为小,以分散其势力,“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数十里”;又可使这些受封子弟“联恩尽孝”。列侯们“人人喜得所愿”,拥护中央,进一步加强了中央政权。同时,又借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阴谋叛乱之机,下令逮捕二王。二王畏罪自杀,牵连被杀的列侯、官吏、宾客数万人。武帝由此制定《左官律》和《附益之法》,前者指令王国官为“左官”,以示歧视,后者限制七人与诸侯王交游。不许诸侯王招纳宾客。又采用酎金夺爵等方式废掉了一些侯国。终汉武帝之世,汉初封侯的143人中,只剩5侯;武帝因功封侯的75人中,失侯的68人;推恩封侯的175人中,失侯的113人。至此,汉初分封所形成的割据势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其次,重用酷吏,打击地方豪强。汉武帝在削弱诸侯王和列侯的同时,对称霸一方,妨碍政令的统一的地方豪强进行打击,下令把他们迁往关中,就近监视,以达到“内实京师,外销奸滑”“不诛而害除”(《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的目的。

2.改革改政体制,加强皇权

主要有设立“中朝制”借此削弱相权;设置十三州部刺史,借此抑制地方豪强势力,加强中央对地方官吏的控制;建立侍从军和禁卫军,加强皇帝保卫和军事防御;实行察举制,用考察加举荐的方式选拔官员。

3.改革财政,加强中央政权

统一货币,把铸钱权收归中央,铸造五铢钱作为国家统一的法定货币;专营盐铁和均输平准法。盐铁官营和调剂运输,平抑物价对稳定经济起了重要作用;箕缗和告缗,打击富商大贾,加强中央集权。

4.独尊儒术,实行文化专制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武帝继位后,接受董仲舒的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董仲舒传》)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儒家思想,成为统治思想。儒家公羊学派的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主,杂以阴阳五行及法家某些思想成分,发展为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新儒学。董仲舒的思想,为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提供了理论根据。董仲舒还积极鼓吹尊天就必须尊王,为封建皇权披上了“君权神授”的外衣。董仲舒主张“以教化为大务”,又主张“正法度之宜”,其实质是“外儒内法”。董仲舒提倡“三纲五常”,强调治国要“德刑并用”。因而为武帝所称道,诏行全国。这种王道、霸道杂用的统治思想,一直为此后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

为了按照儒家思想培养统治人才,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兴太学,置名师,以养天下之士。”(《汉书·董仲舒传》)于是,在中央设太学,置五经博士官,授儒家经典。此外,还在郡国兴办学校,亦以“五经”作为教材教授学生。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兴办太学和郡国学校,是汉武帝在思想文化领域为加强中央集权而采取的重大措施。

——王士立主编《中国古代史》,有删节

回答2:

政治方面:
建立中朝。汉武帝为了削弱丞相的权力,加强皇帝的权力,就重用身边人员,以他们为主,组成“中朝”,原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为“外朝”。把“中朝”作为决策机构。

设置刺史。汉武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把全国分为十三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另外,还在国都设司隶校尉,掌纠察京师百官和附近七郡。

颁行《推恩令》和《附益之法》。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下《推恩令》,使诸侯王国由于众建列侯而越分越小,中央的直接辖地不断扩大。又制定了《附益之法》,不许诸侯招结宾客,限制他们的活动,不准参与政事。
严刑峻法。增加律条,重用酷吏,以加强中央集权。
军事方面:
在征兵之外组建了侍从皇帝的期门、羽林、孤儿等三支待从军。
招募职业兵组成保卫京师的禁卫军,由八校尉率领。
文化方面: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利用儒家思想加强思想统治。
财政方面:
汉武帝时期,对匈奴连年进行战争,物资粮饷耗费严重,国家困难。为了扩大财政收入,支援战争需要,汉武帝进行了财政改革。改革的主要措施有:改革币制;总一盐铁;均输、平准;算缗、告缗。
(一)汉初稳定社会秩序的措施(8分)

1.稳定社会秩序

(1)兵士罢归家乡。入关灭秦的关东人愿意在关中为民的,免徭役12年,回关东的免徭役16年。军吏卒无爵或爵在大夫(五级爵)以下的,一律进爵为大夫;大夫以上的加爵一级,并一律免除本人及全家的徭赋。归农的军吏卒按爵级高低,即军功大小,给予田宅。

(2)命令在战乱中聚保山泽的人各归本土,恢复故爵田宅。承认各地小吏在战争时期占夺的土地。这些恢复故爵、田宅或获得土地的人,大多是汉初社会中的地主。原来出身农民或贫民,以军功获得高爵和较多土地的人,也成为汉初的地主。按照制度,爵在七大夫(即公大夫,七级爵)、公乘(八级爵)以上的,当然算是高爵。对于他们除了优先给予田宅以外,还给以若干户租税的封赏,叫做食邑。这些新形成的军功地主,是西汉王朝的重要支柱。

2.重建封建国家机器。设立******九卿。沿袭秦代的郡县制,并分封诸侯王,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

在军事上,建立了更为完备的武装部队。中央设南、北军,地方分设封官、骑士。兵员由“正卒”充任。

在法制上,制定《九章律》,汉高祖认为临时颁行的约法三章不足以“御奸”,命丞相萧何取秦法之宜于时者加以增益,制《九章律》,作为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工具。

3.重建赋役制度

赋税与徭役制度是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前提的超经济剥削。汉初主要的赋税是田赋、口赋与献费。田赋即土地税,汉初曾十五税一,后改为十税一,惠帝时又改为十五税一。口赋是人头税。因不分男女,15至56岁,每人每年120钱、即称一算。故又称算赋。

算赋:秦汉时政府向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创于商鞅,作为军赋征收的人头税亦称“口赋”(秦)。汉高祖四年刘邦下令确定民年十五以上到五十六岁出赋钱人120为一算,是为算赋(东汉亦称口算),从此成为定制。汉代每年八月进行户口调查,称作“案比”,即于此时征收算赋,因此称“八月算人”。算赋是汉政府财政收入中的一个重要项目。

以上措施,是农民战争后封建国家适应阶级关系的变化而采取的统治政策。目的有二,一使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重新得到稳定,扩大了以军功地主为代表的统治基础;二使脱离生产的农民回到了土地上,从而使农业生产逐步恢复起来。

4.翦灭异姓王分封同姓王7人,先后杀韩信、彭越、英布、臧荼等,废张敖,仅余吴芮。与此同时分封一批刘姓子弟即同姓王。

(二)汉武帝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8分)

1.继续打击地方割据势力

武帝时期,诸侯王虽不象以前那样强大难制,但有的王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威胁着西汉中央政权。元朔二年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诸侯王除了由嫡长子继承王位以外,可以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武帝以后,每一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进一步解决。

诸侯王问题解决后,全国还有列侯百余。汉制每年八月,举行饮酎大典,诸侯王和列侯献“酎金”助祭。元鼎五年武帝以列侯酎金斤两成色不足为备,剥夺106个列侯爵位。还有一些列侯因其他各种原因陆续失爵。然此后仍不断有功臣侯、恩泽侯之封,列侯数量不少。

2.加强中央集权

汉初官吏来源主要有二:一是按军功爵位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

汉初二千石以上大官任职三年以上,可送子弟一人到京师为郎,称“任子”;拥有资产十万钱(景帝时改四万钱)而又非商人的人,自备衣马之饰,亦可候选为郎,称“赀选”。郎是皇帝侍从,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内守门户,外充车骑,郎在郎署娴习“汉家故事”,以备补授别的官职。而汉初地主阶级子弟为郎,是他们出仕朝廷的一个重要阶梯。

实行察举制度和建立太学后,大官僚和大豪富子嗣垄断官位的局面有所改变,一般地主子弟入仕的门径比过去宽广了,少数出自社会下层的人,也得到入仕之机。在这种新的制度下,皇帝通过策问和考试。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按自已的意旨选择称职的官吏。政治上扩大了专制政权的统治基础。这对于加强专制皇权与地主阶级统治,也具有重大的作用。

3.新财经政策

武帝连年发动多次对边境各族的战争,消耗大量财富,文景所遗府库积蓄用尽。因此他募民入奴婢、入羊、入钱、入栗以拜官或赎罪,又设武功爵出卖,力图筹措军资。元狩中,正式打破商人不得为吏的禁令,任用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家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任用洛阳贾人子桑弘羊主持计算。这些人凭借强大的专制政权,统一货币,?`盐铁,建立均输,平准制度,企图抑制商人活动,稳定农业生产,扩大财政收入。

(1)改革币制,把铸币权收归中央 元鼎四年,汉武帝宣布禁止郡国铸钱。销毁私铸钱币,成立专门的铸钱机构,铸造新五铢钱。五铢钱质量高,盗铸无利可图,故币制得到较长期的稳定,乃成为由此至隋代700余年中国家铸币的主要形式。

(2)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政策。?`盐即在产盐区设盐官,备置煮盐用的“牢盆”,募人煮盐,产品由官家收购发卖。?`铁即在产铁区设铁官,采冶铸造,发卖铁器。盐铁官统属于中央的大农令(秦名治粟内史,后更大司农)。多用盐铁商人充任。

均输法是大农向各郡国派遣均输官,把应由各郡国依次输京而京师并不需要的物品,从生产处转运他处出卖,经辗转变换,把京师所需货物运达长安。且使大农诸官得以掌握所需各地货物,充实府库。

平准法即由大农在京师设平准官,接受均输货物,按长安市场价格涨落情况,贵则卖之,贱则买之,用以调剂供需,节制市场。

(3)算缗和告缗 于元狩四年颁布此项法令。算缗即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商人财产每2000钱抽税一算,即6%;手工业者的财户,凡4000钱,抽一算;还有车船抽税等。不如实交税,则鼓励告发,即“告缗”。

上述措施限制并打击了富商豪强、贵族的经济实力,增加了西汉的财政收入,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经济实力。

说明在汉初百业凋零,百废待兴的情况下,只能采取无为而治的政策,首先恢复农业经济。相应有若干措施。至于武帝时期,则主要是政治措施,并辅之经济措施以保证中央集权政治的加强。

回答3:

1.削弱地方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中统一
2.加强中央集权
3.新财经政策

回答4:

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政治:削弱封国势力(“推恩令”)
强化监察制度(中央、地方)
经济:开辟丝绸之路
设置西域都护

回答5:

汉武帝在加强中央集权方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