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按照合同价款的75%作为工程预付款,每个工程会不一样,也有预付款分期支付,按照当期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也有按合同总价的百分比分期支付,如第一期支付合同总价的20%,d第二期待工程达到约定的形象进度时又支付30%,第三期约定主体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四期待工程验收合格,且已完成资料归档备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一般是按照合同价款的75%作为工程预付款,每个工程会不一样,也有预付款分期支付,按照当期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也有按合同总价的百分比分期支付。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49号)第十二条,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在合同价款的10%~30%都是合理的
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通常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