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里一天加班超过3小时但给加班费算违反劳动法吗?还有什么补偿没?

2025-02-27 2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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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一天安排加班超过3小时,虽然支付加班工资,但也违法。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是法律强制性规定,限制延长工作时间,是出于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加班超过法定时间,即使依法支付报酬也属于违法。根据《劳动法》第九十条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违法的,已经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对劳动者没有另外的补偿。

回答2:

违反劳动法规定,并不因为支付了加班费就不违法或者可以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回答3:

我每天工作十八小时连续十天除了加班费还有其他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