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燃是合理的了.男方只是给女方个人的而不是给女方家里的就不是家庭公有的财产.钱和物品是分开的,钱是钱物品是物陆派晌品这得要弄清楚.就是在这所有的钱和物品你的父母和你还有你家里的其他人员都是有份的,就是占据的比例不一样而已.你的儿子不能和你们结婚的男方给羡谨女方钱和物品扯上任何.你现在已经是离开自己原来家的人了,但你和原来的家是有直接血缘的,这是不会改变的.小孩子是你们的事而不是你父母的[小孩子是男女双方组建新家的人员,是早锋特有的].我说多了也麻烦,建议你去咨询相关的律师和一心这方面专家.他们说的会和我说的一样.电脑上很难细说.就这.OK
我认为,礼金应该是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的(女方父母的),,,提亲的一种心意吧。。。 不管帆空老礼金多或少,给女方父母的辛苦费、欣慰费用吧。。。我们态升老家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我们结婚的时候,礼金是以我父母的名亏培义存下来的。
不属于共同财产,这是给女方的聘礼,哪还有往毁渗改回要之说纤判,况且钱是婚前的给的,即使喊庆是婚后给我合情合理也是属于女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