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建设办事程序和必要的批准文件(供参考)
前期准备
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建设方案
落实土地使用权
联系气源管道(CNG)、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联系运输气源(LPG),动力(30KW)以下、水源
编制加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编制工程投资概算
批复定点
市政府组织专家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形成会议纪要
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其他有关手续
向消防局申办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审核签章手续。
必备资料:
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专用消防报建审批表
技术设计方案
由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含消防设计章)总图、施工图
向规划局申领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市消防局的初审意见
国土权属证明或建站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作股证明文件等
市测绘部门提供有效的地形现状图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及施工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
向国土部门申报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
向建管站报建,办理质检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
市消防局批复
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
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筑合同
凭报建手续办理质检手续
向规划局取得管线规划许可证
向市政局、交管局、城管局申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证
必备资料:
城市道路开挖申请表
市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管线(CNG)建设规划红线走廊许可证。在主城区干道开挖,应到市政局、交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竣工验收
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图
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劳动等验收的相关手续
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
办理安装资质注册登记证
组织操作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投入运营
吉林市办事程序(供参考)
报批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是否具备申报资质,合格后报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
立项
立项后,由建设局提供车用液化气(LPG)加气站土地征用政策,委派规划局进行站址规划。
规划
申请单位应向规划局提供建站选址意向、面积等书面材料,由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选址规划。
环保
选址规划后,向环保局提出申请,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备案表》,由环保局现场查看选址,提出环境影响意见进行组织评价、批复。
征地
站址规划后,由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局递交建设用地规划材料,进行土地征用。
采购
根据市场情况和未来发展要求,选择和订购加气设备,制定生产周期,签订购销合同。
设计
土地征用后,选择具有认证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图,根据规范要求,达到消防安全间距,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设备图纸,设备布局要求,周围水电供应情况。
土建
设计出图后,上报消防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建设施工,由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土建单位、监理公司等进行论证与技术交底施工。
竣工验收
施工结束后,组织联合验收或单独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环保、监理、技术监督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安全局、设计单位等参加。
试运行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进行调试,试运行。
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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