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意见供参考:
原来计提社保时: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付工资薪酬——养老医疗
上交社保时:
借:应付工资薪酬——养老医疗…
贷:银行存款等
现在应将该员工的社保部分冲回:
借:其他应收款
贷:成本费用科目
在员工工资中扣除时冲销其他应收款
你在2月已经申请离职,在2月公司就应该给你做减员,所以3月缴纳社保的名单里不应该有你。这个可能是公司人员操作失误。既然3月你没有在岗,那么3月的社保应该由你支付。但是你可以以提前过申请为由与公司协商你仍承担个人部分。
把她该扣的扣了就行了把社保扣一部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