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个月审结不完的案子要法官申请再延期3个月或更长,所以,你可以就你的实际案件问下法官,或者找法官的上级领导,实际当中,案子都是在拖,可以找纪检部门,发火的法官直接免职,纪检之外还有人大,都可以反映问题,社会善的一面还是大的方向。祝你的诉讼案早日审结。
什么时间叫交的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