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这两万块钱是男方主动给你花买东西的,还是女方要求男方给你两万块钱,然后用于消费的 ,如果说是后者的话,那么男方有权利要求女方归还这些钱 ,如果说是女方跟男方一起,男方处于志愿的原则,为女方进行消费了2万元的话,那么是不需要归还的 。
好好的一段感情,为什么要说分就分呢?而且最后还断的那么不彻底,给对方都没有留下一个好的结局 。看起来建立在物质之上的爱情是靠不住的 。其实爱情在谈恋爱的时候,是不需要多少金钱的支持的。但是你结了婚以后,和你谈恋爱的时候,是完全两种概念
遇上渣男了!
该渣男也愧对了“男人”这两个字!
换做是我——
不仅不要她还钱,
还特地给她发一个“520”元的红包,
附上留言——
在最好的时间,
遇见最美的你!
感谢你曾经的陪伴!
祝你幸福!
……
为什么要这么大度!
原因很简单——
因为你是一爷们儿!
……
我始终相信,
堂堂七尺男儿,
一辈子那么长,
为前任花的那点钱,
完完全全可以挣得到!
但是,
有缘这辈子相遇,
下辈子就不一定能碰上了!
最后,
祝你幸福快乐!
想还就还,不想还就不换,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花钱是很正常的事情,这个钱是他自愿给你花的,不是他借给你的,不存在。
如果说这个钱是男方借给女方的话,那么女方是需要归还的。但是如果说在恋爱期间,男方是自愿给女方花的钱的话,那么这个钱是不需要归还的,也不属于是一个诈骗的行为,如果说是女方主动要求男方给自己花钱,然后男方被哄骗同意了,这也是属于家庭的一种,但是只要是男方自愿的,那就不属于诈骗。
如果没有转账记录没有索要的聊天记录,没有其他手续那不用还。恋爱还想白瓢,这什么男人。让他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