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晶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免征,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零。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