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得”怎么怎么,“不”怎么样就“不”怎么样,说到底都是传统观念在作怪,其实双方当事人是真心相爱,就不会那么物质,也不会那么现实。“亲兄弟明算账”,“先小人后君子”都不是用在夫妻身上的,也许男方要女方出钱可能有经济上困难,不出钱不写名字也许是对方父母的意思。只要你信任你的老公,房子算个啥!劝你如何如何想尽办法在产证上添名字的都不是好的意见,你说呢?
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现在的社会制度与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了,关于房产的新法规的出台就是为了防止以后离婚在财产上出现分歧。但是,买房子不一定非要女方家出钱,如果男方家条件能承受完全可以自己承担,同样,男方有权利也有理由在房产证上不写女方姓名,合情也合理。
你可以不要表现任何不满,他家人怎么说,你都要觉得无所谓,你只要做一件事情就可以了,在买房之前去把结婚证领了。
如果你有公积金,就更好了,用到你的公积金就一定要写你的名字了。
我还想八卦一下,这些话是你男朋友对你说的吗?
如果换成是我男朋友这么说,我转身就走,要防不必这么这么防着吧,女人一辈子嫁给一个男人,拿什么来防着自己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