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2002年是经过法院调解离婚,并制作调解书确认的房产分割方式,
对方即使反悔也没有分割的权利。
2002年你们应该是自愿协议离婚的,就离婚协议而言,如果查清协议的签订无胁迫和欺骗的情形,对方也不能胜诉。
现在对方主张分割,应该是指房产没有过户,“赠予”行为未完成,财产权属未转移,所以说想要撤销赠予。
你父亲出资购房,但房本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如果想最大化实现自己的利益,可以主张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即你父亲、你、前妻,甚至你母亲共同共有(如果你们共同生活的话)。
你前妻在婚姻中有如此重大的过错行为,即使分割,法院也会作倾向性的分割。如果务实一点的话,给个两三万把她打发走就算了。你前妻又不是黑社会,你男方还处于弱势地位,我真的无法理解。
应该按现在的价值分。这个没有相关条文,但法院都是以分割时房屋的市价确定。
北京婚姻家庭 离婚纠纷 刘大来律师
既然已经二审, 就做好二审的不准备。你说的不清楚,具体建议面询律师。
按现在的市场价分。对价格有争议的,可以评估确定.
这个问题感到还是比较难办,不知你一审请律师没有,如果没有建议你带着相关案卷找律师帮你当面咨询,这样得到的回答才比较有价值。就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这个房子还是有被分割的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