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第一现场,并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当事人还要协助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领取 < 事故车辆理托 ( 承 ) 修单 > ,凭该单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受损车辆。结案或修车后应在一周内将单据交回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单据齐全无误后交由理赔人员结案, l0 日至 15 日可领取赔款。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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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程序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折叠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折叠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车祸后怎么向保险公司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