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营运证可以取消。办理时到所在地运管部门,带上以下相关材料即可。
1、《道路运输证》及注销表2份(单位盖章)。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车辆交易发票(车辆转籍或过户的)或车辆报废通知单(车辆报废的)复印件1份。
4、若属业户最后1辆车,还需带《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简易事项办理表》(单位盖章)。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单位盖章)。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1、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已取消营运证。
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4.5吨以上货车不办理营运证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根据《办法》,非法经营者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触犯刑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非法经营者实施查封、扣押财物、没收、拍卖的处理权。
对触犯刑律的非法经营罪,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其它罪进行量刑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经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取消营运证
可以。
《道路运输证》注销,至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需带材料:《道路运输证》注销表2份(单位盖章);《道路运输证》;车辆交易发票(车辆转籍或过户的)或车辆报废通知单(车辆报废的)复印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属业户最后1辆车,还需带《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简易事项办理表》(单位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单位盖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⑦号窗口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⑧号窗口受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是真的 11月30日 11月29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执行,其中载重2吨以下轻卡属非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不需要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