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犯重婚罪,原告已起诉离婚,原告有从民政局查到的结婚证明,法院调解,被告不去,开庭时能判离婚吗?

2024-11-27 0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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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法院会判决离婚;

  2.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答2:

您好,应该有很大希望的,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回答3: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答4:

回答5:

被告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