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这方面似乎并无统一的说法,因为,在税务部门眼中,所谓的高收入者,一般是指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度全部所得。这条规定,是我国在2005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时明确作出的两处重大修改中的一处,并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全国执行。
在于加大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监控力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由于扣缴义务人都必须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加上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就形成了对高收入者双重申报、交叉稽核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此后,在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中也提到,要“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申报数据质量,加强申报补缴税款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信息交叉稽核机制,完善高收入者税源管理措施。”
高收入是相对的,一种是“高出其他人”,一种是“高出生活基本需要”。如果按照“高出其他人”的定义来说,中国月均税后1万我觉得肯定算是高收入了。如果按照“高出生活基本需要”,那么在北京上海,单单住房这一项生活基本就占用一个人至少200万的支出,假设一个人工作40年,平均每年要有5万元的收入放在房子上,均摊每月4000,那么至少要1万4的月均税后收入,才算是高收入。
因为中国太大,更因为中国的户籍政策,所以中国到底多少钱算中产不能一刀切。老家西北,家里人吃住一天花销5块钱,最大的开销就是衣服。30万一套房子的情况下个人认为夫妻共同收入能达到10000已经算妥妥的中产。我住在北京,别说别的,一套房子就能把大部分人半辈子压的喘不过来。我房子在五环外,对,就是那首歌唱的五环。现在每月还完房贷,必要开销完了还能有有7000多。这个算中产吗?个人认为不算。日子过得还是很紧巴。要准备彩礼,还得留点钱应急,还得给家里人打钱,还得去看女友,去逛街,还不能生病,打车都心疼。说真的,我觉得这个世界除了那些富二代们,真没几个轻松的。更何况认识的富二代也都没有都垮掉。比你有钱比你学历高还比你认真,你说气人不。还完房贷个人支配金额能到10000多真的已经很不错了,至少我觉得。
之所以人们感觉不到高收入,是因为高收入下的所维持的高消费。基本的生活必需,衣食住行占据了收入的绝大部分,这部分所谓的必需花的钱恰恰是制约幸福感的最大的障碍。人们渴望有储蓄,有结余。殊不知你在北京拿着20万的年薪,我在长春拿着7万的年薪所面对的都是适合当地物价的房价和消费,这没有什么不同,我还完房贷车贷,吃喝拉撒,之后基本剩不了什么钱,你呢也估计剩不了多少。所以给人直观的感觉是钱去哪了?当然如果衣食住行占据了我们工资的绝大部分,所谓的更高的生活品质的享受如自己的爱好,旅游,学习,进阶也就无从谈起,你背上了一个包袱,却无处释放这个包袱所带来的压力感,两个人在一个大城市或许可以稀释这种不安,一个人却显得有点独木难支。这样你看,虽然你被定义为高收入,我被定义为低收入,其实为生活基本的衣食住行的负债我们基本相差无几,但是统计只是统计你的收入,你年收入比我高10万,听着确实很多,我也承认你是高收入,但是这种统计真的适合吗?
我13年刚毕业的时候在合肥拿1200一个月,租房子600。那时候我感觉一个月3000就是高收入。最后换工作吃住用行全包,长期出差五线城市一个月拿3700,我感觉我就是高收入。后来自己开了家甜品店,在上海朱家角,一个月亏5000,我感觉能保本就是高收入。前年12月份重新工作,在上海实习3000,转正4000,我感觉能拿6000的人多厉害。今年年初我拿7500,我想月薪上万都是些什么人啊,于是我这个月工资涨到了10000。现在我感觉工资20000的人才是高收入。所以,我认为比我工资高的都是高收入,而我永远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