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新车上完牌照应该有的所有证件是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新购买的车辆落户后应该有下列证件:
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交税证、车辆年审合格贴、绿色环保贴、交强险贴。
附件:新车落户流程如下:
1、购买机动车后,要先缴纳交强险,可以在4S店直接办理,也可以自己到保险公司办理。同时4S店要提供临时车牌。
2、拿着交强险保单、购车发票、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书,到税务局缴纳车辆购置税。
3、拿着购置税发票、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书、交强险保单、身份证,把车辆开到车管所,进大厅填写车辆落户申请表,缴纳落户费。然后到指定窗口查询是否免检车辆,是免检车辆的,直接打印免检合格证书。然后到室外进行拍照和外观检查,要准备好灭火器和警示三脚架,有免检合格证书的,不用上线检测。不是免检车辆的,还要上线检测。
4、外检或者上线检测结束后,回到大厅,到指定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同时发放年审贴和环保合格贴以及车辆牌照和防盗螺丝,把牌照装好就可以了。
市民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手续,须携带购车发货票、身份证或户口簿;购买进口非机动车,须凭海关税单、身份证或户口本。如购车人发货票或海关税单遗失,需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或单位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并由街道居委会或保卫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存档备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手续,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携带“公安局电动自行车牌照准办证”,未纳入“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产品上牌照管理目录”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