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帐记不清了,或者已经还了又有一笔记重复了算诈骗罪吗?

2025-03-22 17:46: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记账错误不能算是诈骗罪,只能说明这个会计的工作能力不行,出现了工作当中的失误。
所以你是不可以以诈骗罪来起诉这个会计的。如果对你造成了经济的损失,那么你是可以要求他们对你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的。

回答2:

这种情况当然算不上诈骗罪了,只不过是你自己忘了而已,但是你自己欠的债,你一定要一笔一笔都还清了,不然对你的影响是很大的

回答3: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需要进一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以生活紧张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可以直接报警,不能起诉诈骗。

如果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客观上使用了欺骗方法,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致使所借款一时无力偿还,应属于民事借贷纠纷,诈骗罪不成立。

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办法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借贷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合同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预交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回答4:

这个不能。只有捏造事实骗取钱财才能算诈骗,你这个算纠纷。

回答5:

关于欠账记不清楚了,厄那么想清楚就可以,这样的事情不算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