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讲,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在我们国家,很多的时候,父借款是为了家庭生活,也不排除是为了子女的生活培养,所以,到底是花了借的钱,是不容易区分的;
如果父亡故后,子拒绝归还,法律上虽然没有什么责任,但不符合道德传统,所以,我们还是提倡在子自愿的情况下,在能力范围内,代替父偿还债务,以减少社会纠纷,发扬光荣传统和社会公德。
在法律上,儿女没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你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综上, “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
(我觉得这笔钱可以在你能承担范围内尽量分担一些,你父亲买彩票也是想中大奖让生活过得更好还清之前的债务)
赌债不能还。
如果赌债没有人还,那么赌徒就不会再找他赌;如果有人还,赌徒怎么肯放过摇钱树!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父母是儿女的第一监护人;祖父母只扶助,不能越俎代庖。
所以天下孝顺的顺序是:
第一孝顺自己,第二孝顺夫妻儿女,第三孝敬老人
原因:没有第1还说什么2和3?没有第2你成老人后谁来孝敬你?第1和2都好了,不做第3,将来后人会孝敬你吗?
不继承可以不还债。
从法律讲.赌债不能成为债务的.不应当还.子女更没有替父偿还债务的义务.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
舜帝陵遗址
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又
佛说有四种因缘才会成为一家人,这四种缘是报恩、报怨、讨债、还债。
法律方面我不懂
那么多钱,劝你还是不要管了,虽然这样有点冷漠,但是这样的父亲不知道你为他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