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可以不要孩子吗?

2024-11-26 09: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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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实各有利弊,但是大部分都是基于“现实”的考量。

其实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对方,离婚对于一个女人而言都是伤害巨大的,她往往比男人还要承受更多的压力及舆论。所以在对于带孩子还是不带孩子这个问题上,很多女人都会基于现实的基础上,慎重的考虑这个问题。

1. 想不想带走孩子是由母亲的经济收入决定的。
相信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母亲都是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的,身为一个母亲,在自己的婚姻面临危机的时候,如果不考虑外部现实因素的情况,相信大部分的女人都会选择带着自己的孩子。

但恰恰就是现实太过骨感,很多女性在过往的生活中依赖于丈夫而生活,所以并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抚养孩子,要知道一个女人需要独自教育一个孩子的难度,实在是太大太难以想象了。

所以我们说,要是一名女性自己有足够的精力和实力的话,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带着孩子离开那个“失败的家庭”,彻底退出这段失败的婚姻。

2. 有孩子的女人再婚会很困难,“母爱”斗不过残酷的现实。
每个孩子都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疼都来不及,又怎么会说不要就放弃了呢?但有些时候真的是有苦衷的,那些不要孩子的女人,不能自顾自的说她自私。要知道她在有孩子的情况下还决定离婚,心里要承受多大的压力,多少看似和谐的家庭,都隐藏着父母的无法言说的心酸及泪水。

我们说那些鼓起勇气带走孩子的母亲很霸气,但那些选择结束痛苦婚姻却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女人,也不要片面的去指责对方太过无情。这些女人只不过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如果带着孩子,她们可能对于新的生活的开启就会变得困难,因为再婚女人本身就不是那么容易,更何况还要带着孩子,更是难上加难了。

3. 你可以不带走你的孩子,但请不要忘记你的孩子。
当然我们说人都是自私的,作为一名离婚女性,你可以选择不带孩子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但事实上,作为一名女性,你是失职甚至是不合格的。因为你的离开意味着你的孩子将会在未来成长道路上缺失母亲的关爱,变成一个单亲家庭;若是你的前夫重新找了一个妻子,甚至有了个小孩子,那么你的孩子在那个家里的位置就会更加尴尬。

在孩子成长的一个重要阶段里,本身你的离开就对他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如果你不让孩子明白你和前夫是因何分开,并且也不再联系他关爱他,他的心理不能得到及时的安慰和呵护,那么很有可能对他未来成长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你可以选择不带走你的孩子,但请不要忽略了他。

每个人的生存环境不同,任何的选择都有一定的理由,作为女人选择离婚肯定是真的过不下去了,但如果她们选择不带孩子离开,也请不要对她们有过多的指责和批判。毕竟成年人的世界有太多顾虑,谁又能体会到对方心底的苦涩呢?

回答2:

你好,可以不要抚养权,但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支付方收入的20-30%。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遗弃、酗酒、赌博和长期同居关系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回答3:

法律分析: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可以去法院提起抚养权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最终抚养权归男方的话,女方也是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回答4: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因此,哺乳期离婚,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如果女方无经济条件,也可以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法院一般会酌情考虑。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一般会判给男方。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回答5:

离婚女方可以不要还孩吗,这个都需要你们两个人在离婚协议上面是怎么定的,如果两个人离婚的话男方要带孩子也是可以的,这个基本上都是你们夫妻进行协商,但是不能两方都不选择孩子,我觉得如果你个人条件或者条家庭件还可以的话,最好就把自己的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照顾,虽然是单身家庭但是对孩子也是有很大的好处,如果男方女方都不要孩子那就相当于你们两个人都放弃了抚养权,这样对孩子造成身心健康非常大的影响的,女方可以不要孩子,但是这个要看男方是什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