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原因社保迟缴,公司要求个人承担滞纳金,有道理吗?

2025-03-10 01:21:2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合理。
1、职工参加工作30天内应该给予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有规定的。
2、公司没有及时通知你,如果有他的证明材料能提供?
3、滞纳金是应缴保险费的千分之5,肯定没有那么多钱的,而且才2个月一般不会收取滞纳金的,照你公司说的一个月就1000的滞纳金骗谁呢。

回答2:

汗,第一入职时只要有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开社保账户不存在违约。明显是刁难
除非你是转移社保,以前买过社保,没及时转移造成的。这个也不牵扯违约金啊。单位交单位的,你算你工资扣除的,一切看工资条,工资条上没有扣个人部分 。补缴,扣了的话就让单位补齐,从你入职后第二个月算起
必要情况下可以到当地劳动部举报,要求仲裁